從兩種病房的用處來講,負壓病房適用于空氣傳播的患者隔離,比如說近期流行新冠肺炎的患者都需要在負壓病房病房里住院隔離治療,康復以后才能出院;核素病房主要收治甲狀腺癌和甲亢患者,患者住院期間需要隔離治療,不能出院。從兩種病房地定義中能看出來他們有相同之處。
從兩種病房存在的危害元素來看,核素病房主要是使用碘-131,有放射性,具有易揮發性,操作過程中會形成放射性氣溶膠,揮發出來的氣溶膠在空氣中飄散會對周圍人群道路輻射;負壓病房是收治感染患者,感染源是經呼吸道飛沫和密切接觸傳播。病毒在相對密閉的環境下存在氣溶膠傳播的風險。從兩種病房產生的危害元素來講,雖然危害的物質不同,但傳播途徑是類似的,都有和空氣傳播相關的特性。
在兩種病房的平面分區和通道設置上,負壓病房嚴格按照三區兩通道設計,污染區、潛在污染區、清潔區,另外醫務人員和患者的通道要嚴格區分,從動線來講,患者的動線需要往返,從污染區進和出,出的時候需要個體采取防護措施。醫護人員的動線是折返的路線,從清潔區到污染區,按照要求退回。核素病房是兩分區的設置,一個是控制區,控制區主要是核素密切關聯的區域,還有患者服藥后的病房和衛生間,以及藥物分裝的房間等等。監督區是除去這些房間以外的區域,從監督區到控制區要經過一個緩沖間,里面會設置一些相應的衛生設施,醫務人員的動線和負壓病房是一樣的,也是折返的動線,從監督區進入,再進入控制區,再按照要求退回?;颊叩膭泳€和負壓病房患者不同,患者是服了藥以后才具有放射性,所以實際上是單向流的動線,從監督區進入以后,按照順序從控制區再出去。
▲ 負壓(隔離)病房與核素病房的平面分區和通道設置
從污染控制來說都是基于源頭控制原理進行設計,污染源和傳染源,在病房住院的時候都會限制患者活動,避免對病房以外人員造成危害。
平時的用途不同,在疫情的期間是有相同之處,如果我們有剛才講的核素病房患者,實際上得了傳染疾病,我們對它的要求要進入特殊負壓隔離病房,這個時候它們倆的功能相通。
性能要求不同,核素病房側重于輻射防護能力要求,對壓力梯度和圍護結構氣密性有一些要求,但相對負壓隔離病房來說,負壓隔離病房對這些要求會更高一些。
核素病房患者需要經過甲狀腺攝碘量測定,診療方案制訂,患者入院,在監督區進行宣教,然后辦理住院、給藥,達到要求再出院。
住院要求:一般需住院治療3至5天,不允許出病房;病房有管制措施,醫務人員通過視頻監控患者活動;
出院條件:接受I131治療的患者,應在其體內的放射性活度降至400 MBq或距離患者體表1 m處的周圍劑量當量率不大于25μSv/h 方可出院。藥物的分裝,包括合成、操作都需要在特殊要求中進行操作。
藥物分裝:合成和操作放射性藥物應在專用防輻射通風櫥內進行。
控制區包括:放射藥物儲存室、分裝及藥物準備室、患者治療期間居住的病房、搶救用房、給藥室、放射性廢物儲存室、患者專用衛生間。
監督區包括:清潔用品儲存場所、護士站、值班室、員工休息室、更衣室、醫務人員衛生間、衛生通過間。
病房入口應設置緩沖區;病房宜為單人間,如不能實現,每間病房最多不應超過2人,床間距大于1.5 m,且床間加鉛屏風防護。
給藥室應靠近病房,盡量減少放射性藥物和已給藥治療的患者通過非放射性區域。
在分裝和給藥室的出口處應設計衛生通過間,并應設置污染檢測設施。
需要考慮相對附近的建筑或科室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建議1.5米以上。
要盡可能設置在相對“偏僻”的區域,如設置為獨立建筑,或在建筑一端或地下層;
應與非放射性工作的科室相對隔離,盡量避開食堂、產科和兒科等人流密集的區域;
宜與核醫學檢查區域相鄰,需設置合理的人流、物流通道,并設有單獨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宜設置在門診大廳或收費處等人流密集區域,應便于管理患者和保障公共安全;
需要考慮便于“三廢”排放,盡可能降低放射性固廢、廢液和廢氣排放對周圍環境產生的輻射影響。
人流、物流、空氣流是病房規劃的重要部分,核素病房的人行流線設計需注意以下事項:
出口不宜設置在門診大廳、收費處等人群稠密區域。病房出入口不應該設在人群密集區。
進行核素治療的患者本身有一定的放射性,出院患者動線與其他人不交叉。
確保給藥后患者與醫務人員動線不交叉,應有各自獨立的通道。
確保人員與放射性藥物通道不交叉;時間不交叉或空間不交叉。
合理設置放射性廢物運輸通道,便于放射性廢物的運送和處理,以及便于放射性污染的清理、清洗等工作的開展。
合理設置工作場所的氣流組織,遵循自非放射區→監督區→控制區的流向設計;
保持含放射性核素場所負壓以防止放射性氣體交叉污染,保證工作場所的空氣質量。
病房通風空調系統應獨立設置,風機出口設置過濾裝置,排風口應高于屋脊,遠離新風采集口;
建議室內排風口設置中效以上級別過濾器,避免污染通風管道。
核素病房排出的廢水有放射性,按照標準,暴露的污水管道應做好防護設計。
排放含有放射性污水的管道應采用機制含鉛的鑄鐵管道,水平橫管應輻射在墊層內或專用防輻射吊頂內,立管應安裝在壁厚不小于150mm的混凝土管道井內。
核素病房患者衛生間用水定額要大于普通病房患者衛生間。核素的半衰期很長。
裝修方面,核素病房要求表面耐擦洗,接縫盡量減少,患者服藥有特殊的副作用,裝飾面利于清潔患者的嘔吐物和排泄物,降低污物的放射性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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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開放性操作的區域和在正常條件下有可能受放射性污染的區域應單獨設立通風系統,避免交叉污染。
合成和操作放射性藥物所用的通風櫥應有專用的排風裝置,風速應不小于0.5 m/s。
廢氣排放系統應設置空氣過濾器,并應設置前后差壓檢測報警裝置。
病房以及設有通風櫥、手套箱等場所的通風系統排氣口應高于本建筑物屋頂,盡可能遠離鄰近的高層建筑。
設置放射性廢物暫存庫,庫房需進行輻射防護處理,并設置獨立排風系統。
放射性廢物需在放射性廢物暫存庫內貯存10個半衰期衰變(180天),經放射監測達清潔解控水平以下后作一般廢物處理;
廢液回收:同位素分裝和使用殘余的高濃度殘液,必須單獨收集、存放,交專門部門統一處理,嚴禁直接排入下水道中。
HJ1188-2021 《核醫學輻射防護與安全要求》要求所含核素半衰期大于24小時的放射性廢液暫存時間超過10倍最長半衰期(含碘-131核素的暫存超過180天),總β≤10 Bq /L,經監測符合國家或地方法規排放標準要求后,方可排入醫院污水處理站或市政管道。
負壓隔離病房是采用空間分隔并配置空氣調節系統控制氣流流向,保證室內空氣靜壓低于周邊空氣靜壓,并采取有效衛生安全措施防治傳染的病房。
負壓隔離病房共分為三個區,病房、病房衛生間、相應的緩沖間、通道都在污染區,半污染區包括走道、緩沖間、衛生通過間,清潔區包括醫護工作區、醫護衛生間、醫護休息區、更衣室等。
負壓隔離病房布局的模型,病房的入口要設置緩沖間,病房也比較適合設置單人間,現在看來也有雙人間病房,特別有必要設置專用衛生間。衛生通過這一塊,穿脫防護服的房間按照要求是要分開的。
應設在相對獨立的區域,可設置獨立出入口,即可獨成一體,也可集中設置于建筑的一端;
宜設置于建筑通風便利的樓層,以降低通風系統布置對其他樓層的影響。
GBT35428-2017《醫院負壓隔離病房環境控制要求》國家規范要求:采用直流系統,如果能采用部分回風空調系統,要設置相應的過濾器,確保交叉污染的情況,并且特別需要的時候可以切換成全新風的空調系統。新發布的新冠肺炎應急設施導則要求也是采用全空氣的直流空調系統。
▲ GBT35428-2017《醫院負壓隔離病房環境控制要求》
▲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應急救治設施設計導則(試行)》有關要求
裝飾:地面、墻壁、屋頂等應平衡、光滑、耐腐蝕,接縫處應密封,且便于清潔和消毒。污染區內圍護結構的所有縫隙和貫穿處都應可靠密封。
專業設計要點? 給排水:排水系統應當采取防止水封破壞的措施。室外污水排水系統采用室內管道連接的方式,并應當設置通氣管和清掃口。
空調:污染區空調的冷凝水應當集中收集,采用間接排水的方式進入醫院污水排水系統,并排到污水處理站統一處理。污染區空調的冷凝水應集中收集,對各區廢、污水集中處理后排放。
醫用氣體:醫用真空站房應位于隔離區內,醫療氣體、醫用氧氣和其他醫用氣體站房應設在非隔離區。醫用真空系統應保持站內密閉,真空泵排放氣體須有消毒或隔離措施。排氣口不應低于醫療空氣進氣口的上風口附近,應遠離空調通風進氣口且不低于地面5m。
病房的送風口與排風口布置應符合定向氣流組織原則,送風口應設置在房間上部,排風口應設置在病床床頭附近,應利于污染空氣就近排出。
不同污染等級區域壓力梯度的設置應符合定向氣流組織原則,應保證氣流從清潔區→潛在污染區→污染區定向流動。
相鄰相通不同污染等級房間的(負壓梯度)不應小于5Pa。
排風口應遠離進風口和人員活動區域,并設在高于半徑15m范圍內建筑高度3m以上的地方,應滿足最近的建筑物的門、窗、通風采集口等的最小距離不少于20m。
污染區(含潛在污染區)的排水立管宜安裝高效過濾器,通氣立管排氣口遠離進風口和人員活動區域。
設置醫廢暫存間,地面和墻面應做防滲處理,感染性廢物貯存設施的地面、墻面材料應易于清洗和消毒。應設置排風系統,維持微負壓。
各區域的空調冷凝水應采用間接排水方式,并應排至相應區域的室外污水預消毒設施。
污水管道在進入預消毒設施前不宜設置檢查井,清掃口的間距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要求。當設置檢查井時,應采用密閉井蓋,密閉井蓋附近宜設置不小于DN100通氣管,通氣管宜就近排至屋面消毒后排放,通氣管高出屋面不小于2m。
兩種病房用途雖不同,但很多設計理念是相同的,目前核素病房建設標準相對負壓病房建設標準還不夠完善,除了輻射防護要求以外的要求,可以適度的借鑒。
醫院管理碩士、國家注冊一級建造師、PMI-PMP、高級工程師,2000年開始從事醫院建設管理工作,先后參與了北京清華長庚醫院和北京大學國際醫院建設管理。
亞太基層衛生協會醫院建筑與裝備分會執行副主席
全國衛生產業協會醫院建筑與裝備分會常務理事
中國建筑與文化研究會醫院建筑與文化分會理事
中國建筑材料流通協會醫院潔凈裝飾工程專委會常委
中國醫學裝備協會醫用潔凈裝備工程分會第一屆理事
中國醫學裝備協會醫院建筑與裝備分會醫院手術部專委會委員
中國醫學裝備協會醫院建筑與裝備分會醫學實驗室專委會委員
《口腔醫療機構即建設指南》副主編
《中國醫院建設指南》(第四版)編委
《醫院建筑電離輻射與電磁屏蔽工程建設指南》編委